各系团总支、团支部:
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、不断扩大团工作有效覆盖面,现开展2015-2016学年“五四”总结评先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
二、评选对象
2015级以上的在校集体和个人
三、评选方法
1.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1个。由各团总支根据评比条件申报,
在报请所在团总支签署意见后,报送院团委,由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及评比条件评选,最后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。
2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按团支部总数的10%评选。由团总支根据评比条件申报,在报请所在团总支签署意见后,报送院团委,由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及评比条件评选,最后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。
3.“优秀团员”按团支部总数的3%评选、“优秀团干部”按支部组成人员的20%评选。经团支部根据评比条件申报,在报请所在团总支签署意见后,报送院团委,由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及评比条件评选,最后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。
4.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由各系团总支按志愿者总数的3%进行评选,上报院团委审批。
5.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”由团委下属机构按成员数的15%推选,各系推选2-3名,报院团委审批。
6.“五四红旗团小组”由各系团总支按团小组总数的5%进行评选,上报院团委审批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各团总支、团支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、传达,组织好评比和呈报工作。评比要充分发扬民主、严格标准、严格程序。要通过评比达到团结、教育、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的目的。
2.4月12日前,各团支部将评选结果交各团总支审核,各团总支4月16日前将审核结果上报院团委审议,4月22日前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4月30日进行表彰。
3.“优秀团干”的评选范围为:2015年5月1 日至2016年4月30日在团委(团总支、团支部)任职的委员。
五、评选条件
1.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评选条件见附件1。
2.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评比指标见附件2。
3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达标考核办法见附件3。
4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考核主要指标见附件4。
5.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评选标准详见《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手册》。
6.“五四红旗团小组”考核主要指标见附件5。
附件:⒈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基本标准
⒉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评比指标
⒊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达标考核办法
⒋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考核主要指标
⒌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小组”达标考核办法
共青团张家界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6年3月22日
附件1
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基本标准
一、 班子建设好
⒈班子健全,按期换届,民主选举领导班子。
⒉班子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,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。
⒊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,工作作风扎实。
⒋班子密切联系广大学生,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,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。
二、主题活动好
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和科学发展观;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、行政和团委的决定决议。
⒉结合重大节日、纪念日,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。
⒊针对重大事件能及时有效组织团支部开展相应教育活动。
⒋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知识学习、学术交流、科技创造、创业设计等活动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,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提高,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院系级学术活动。
⒌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思想状况,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,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。
⒍积极组织开展具有共青团特色的文化活动、体育活动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
⒎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,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,增强学生服务社会意识。
⒏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,注意反映学生意愿和要求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⒐认真落实院团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三、支部建设好
⒈所属支部班子健全,按期换届,民主选举,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。
⒉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健全,正常开展活动,并能做好团支部工作记录。
⒊能认真做好团员教育、管理和奖惩工作。
⒋严格按照“推优”条例向党组织推优,做到有计划、有推荐、有材料、有成效。
⒌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。
四、活动阵地好
⒈学生参加党(团)校比例高。
⒉按时收缴团费。
⒊建立社会实践基地,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。
⒋充分利用宣传阵地,效果显著。
附件2
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评比指标
项目 |
评分内容及分值 |
总分 |
惩分 |
得分 |
班子建设队伍好(10分)
|
⒈班子健全,委员会组成完整,设有团总支书记 |
3 |
|
|
⒉团总支书记具备大专以上文化 |
2 |
|
|
⒊所属支部班子健全,按期换届,民主选举,支部制度健全、落实,工作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,正常开展活动 |
3 |
|
|
⒋日常工作落实到位,团的活动有特色,对青年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|
2 |
|
|
组织建设好(20分) |
⒈全年认真完成组织生活6次(3分),每多1次组织生活,奖励0.2分,最多奖励1分 |
3 |
|
|
⒉团校参与率100%,结业率100% |
2 |
|
|
⒊严格执行团费收缴规定,按时向院团委缴纳团费90%的 得2分,全部交齐的得4分 |
4 |
|
|
⒋组织生活记录详细、完整,附活动图片 |
2 |
|
|
⒌团籍管理和团员档案管理规范,团员证年度注册齐全,年度统计工作显著 |
2 |
|
|
⒍团内推优工作成效显著,做好非团员大学生的入团工作,能按上级团组织要求订阅有关团刊 |
2 |
|
|
⒎团建创新工作突出 |
3 |
|
|
⒏建立二级团校,认真指导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,配合办好业余党校、团校 |
2 |
|
|
主题活动好(20分) |
⒈认真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学校的有关政策,并开展相关活动 |
4 |
|
|
⒉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成绩出色(包括上级部门组织大型活动的志愿者) |
4 |
|
|
⒊能够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,有实践小分队 |
4 |
|
|
⒋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具有共青团特色的文化活动、体育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活动 |
4 |
|
|
⒌系部特色活动好 |
4 |
|
|
活动阵地 好(15分) |
⒈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|
5 |
|
|
⒉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建设,舆论引导正确 |
5 |
|
|
⒊其他阵地建设突出 |
5 |
|
|
其他工作
落实好
(15分) |
⒈积极落实院团委的工作安排 |
5 |
|
|
⒉积极承办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|
5 |
|
|
⒊积极落实兄弟系部团组织的相关活动
3、积极落实兄弟系部团组织的相关活动 |
5 |
|
|
附加分 |
⒈获国家级每1项(一、二、三等奖,5、4、3分),省、部级奖励每1项(3、2、1分),校级奖励每1项(2、2、1分)
|
|
|
|
⒉注意团工作的调查和宣传报道,国家宣传媒体每发表1篇文章(5分),省级媒体每1篇(3分),校内媒体每1篇(1分) |
|
|
|
备 注 |
|
|
|
|
说 明 |
|
|
|
|
评分单位 |
|
评分人: |
附件3
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
达标考核办法
⒈合格团支部达标考核采用分项量化记分的办法。具体达标考核根据平时记录和实际评价相结合原则,酌情给分。由各团总支总负责,自评和团总支考核相结合。各团总支、团支部要健全团支部制度体系、完善考核办法、规范支部档案。各团支部每学期末向所在团总支汇报自评结果,并向团总支申请支部考核等级。各团总支根据对团支部的考核和参考支部自评,形成最终评比考核结果,报院团委。
⒉根据合格团支部的标准,团支部分为四类。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四类支部;60分至75分以下(含60分)者为三类支部;75至85分以下(含75分)者为二类支部;85分以上(含85分)者为一类支部。
⒊合格团支部评比得分情况及时公布。
⒋一类支部推荐为该年度院级 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二类支部为“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”、四类支部为不合格团支部,对不合格团支部限期整改。一类团支部的团支书直接上报为院级优秀团干。
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。
附件4
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
考核主要指标
工作内容 |
依据材料 |
⒈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 |
组织机构相关人员名单 |
⒉支部风气好。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各项工作,在院系争先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,系排名前5名。文明寝室评比情况好。学生思想优良高。 |
团委、团支部考核 |
⒊团支部能够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志愿者活动。 |
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列表、图片及取得效果 |
⒋支部学风好。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,班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。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率超过校平均及格率。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有90%的同学达标。 |
教务处、体育部考核 |
⒌有形势新、影响大、参与面广、效果好、有特色的教育活动。 |
活动企划方案书 |
⒍团员发展、“推优”工作制度健全,手续完备,按时完成。 |
团委、团支部考核 |
⒎团费收缴及时,团员证管理规范。 |
团委、团支部考核 |
⒏积极参加全院性校园文化艺术、社会实践活动,组织工作出色,学生参与率高,并取得好成绩。 |
参加活动的列表和获奖情况 |
⒐宣传工作突出,积极向广播站、校刊、校报投稿。 |
采用稿件存根,团委网页、学生会网页上传的材料 |
⒑学生个人或集体获校级以上奖项情况。 |
获奖清单及证书复印件 |
⒒一票否决情况:学年内支部有1人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;学年内有1人次受过团内警告以上处分的;学年内有1人次考试舞弊的。 |
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教务处考核 |
附件5
张家界航空职院“五四红旗团小组”
达标考核办法
⒈组织班子健全,成员分工明确,团结协作,开拓进取,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;必须有3人以上(含3人)团员,团小组组长必须是团员。
⒉组织生活井然有序,所有成员遵纪守法、品德优良、立场坚定、坚持原则、团结协作,团费上缴及时,小组关系融洽。
⒊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的各项文体、社团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。如:寝室文化艺术节上获奖等。
⒋小组学习风气浓厚,成员学习成绩优良,无留级,补考率不超过10%。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率超过校平均及格率。
⒌寝室卫生学年在全系排名前10位。
⒍能坚持定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,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⒎寝室有以下现象之一者,不能参加“五四红旗团小组”评比。
⑴学年内支部有1人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。
⑵学年内有1人次受团内警告以上处分的。
⑶学年内有1人次考试舞弊的。
⑷学年内有1次及以上寝室卫生等级为D的。
张家界航空职院优秀共青团员、团员干部申报表
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团支部 |
|
姓 名 |
|
性 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工作职务 |
|
平均成绩 |
|
单科最低成绩 |
|
体育成绩 |
|
达标率 |
|
入团时间 |
|
违纪情况 |
|
拟评称号 |
|
主
要
先
进
事
迹 |
|
团支部
意 见 |
团支书: 年 月 日 |
班
主
任
意
见 |
班主任:
年 月 日 |
团总支
党总支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院团委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张家界航空职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
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团支部 |
|
平均成绩 |
|
出生年月 |
|
达标率 |
|
争先创优 |
名 次 |
|
团支部内受处分团员青年情况 |
|
成 绩 |
|
主
要
先
进
事
迹 |
|
班
主
任
意
见 |
班主任:
年 月 日 |
团总支
党总支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院团委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张家界航空职院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
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团支部 |
|
姓 名 |
|
性 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工作职务 |
|
平均成绩 |
|
单科最低成绩 |
|
体育成绩 |
|
达标率 |
|
入团时间 |
|
违纪情况 |
|
拟评称号 |
|
主
要
先
进
事
迹 |
|
团支部
意 见 |
团支书: 年 月 日 |
班
主
任
意
见 |
班主任:
年 月 日 |
团总支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院团委
审核意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注:1、认真填写、进入文书档案。
2、所发表文章需注明时间、刊物。
张家界航空职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
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团支部 |
|
姓 名 |
|
性 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工作职务 |
|
平均成绩 |
|
单科最低成绩 |
|
体育成绩 |
|
达标率 |
|
入团时间 |
|
违纪情况 |
|
拟评称号 |
|
主
要
先
进
事
迹 |
|
团支部
意 见 |
团支书: 年 月 日 |
班
主
任
意
见 |
班主任:
年 月 日 |
团总支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院团委
审核意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注:1、认真填写、进入文书档案。
张家界航空职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
申报单位: 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团总支名称 |
|
基
本
情
况 |
支 部 数 |
|
所属支部(总支)近两届能按期换届数 |
|
学生干部数 |
|
专职团干部数 |
|
团员总数 |
|
年发展团员数 |
|
青年人数 |
|
青年比例 |
|
“推优”入党数 |
|
推优入团占团员入党的百分比 |
|
年工作经费 |
合计 |
|
行政拨款 |
自筹 |
自创 |
|
|
|
活动阵地 |
总支 |
文化教育类阵地数 |
|
科技类阵地数 |
|
体育娱乐类阵地数 |
|
支部 |
团总支书记 |
姓名 |
|
性 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政治面貌 |
|
学 历 |
|
任职时间 |
|
近年获
奖情况 |
|
主要工作成绩 |
(可另附页) |
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院团委
意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张家界航空职院五四红旗团小组申报表
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团小组 |
|
平均成绩 |
|
出生年月 |
|
达标率 |
|
争先创优 |
名 次 |
|
团支部内受处分团员青年情况 |
|
成 绩 |
|
主
要
先
进
事
迹 |
注:详细材料附后 |
班
主
任
意
见 |
班主任:
年 月 日 |
团总支
党总支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院团委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